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哈尔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为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经巴彦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
按照《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巴彦县稳就业、扩就业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解决基层工作人员不足问题,经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