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2018年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8年12月7日讯: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此次招聘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制劳动合同,须服从统一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8年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公开招聘政府雇员2名。

  二、招聘对象

具有天津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工作;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刑事处罚记录。

4、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善于沟通,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使用日常办公软件。

5、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男性优先录取。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流程、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招聘流程

发布公告、报名、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

(二)报名和笔试缴费方式、时间及相关事宜

发布公告时间:2018年12月6日起

报名、笔试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

  报名、笔试缴费时间:2018年12月10日上午9:00至12月14日17:00。报名成功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笔试考务费45元。

(三)其它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笔试、资格审核、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名称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及时事政治,考试时长为90分钟。

【笔试资料】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一楼

资格审核合格者,网上缴纳面试考试服务费45元。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放弃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面试按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考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考试的实际人数进行。

(三)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面试成绩60分为及格,100分为满分,60分以下者不被录用。

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9年1月3日上午9:00至1月4日24:00。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2019年1月5日 (具体地点、时间和考生须知详见面试准考证)。

  六、总成绩的核算与体检、政审、聘用

(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019年1月9日在报名网址公布考生总成绩。

(二)体检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政审参照公务员录用政审规程执行。

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的名额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依次递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进行递补。请报考人员保证通讯畅通,因考生通讯设备不畅造成通知不到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七、聘用及薪酬待遇

确定为聘用人员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视为自动放弃。

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被聘用人员每人每月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后应发工资不低于2900元/月(试用期内应发工资为2500元/月)。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22-23266305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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