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98名)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04月16日讯:特别提示: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卫生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见《2021年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卫生类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及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若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高校毕业时间延后,则以实际毕业时间为准)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相关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21年4月25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
基层工作经历指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各级国有企业、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计算: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8)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外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职称(执业)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
4.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4月25日至2003年4月25日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0年4月25日至2003年4月25日期间出生),具体详见《职位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尚在试用期内和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21年4月25日。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25日8:30至4月30日8:30,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BM.e21cn.com)。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职位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聘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填报报名信息。报名者应诚信报考,按照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1年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如因填报信息有误、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县(市、区)及以下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相关部门和招聘单位相互配合实施,其中:卫健局负责卫生类职位,人社局负责综合类职位。审查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资料和所报职位要求,对考生学历、年龄等基本信息进行初审,不作为资格审查的最终依据。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作说明。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应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时机。
报考人员对网络报名的技术问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招聘公告中提供的相关部门电话进行咨询。
(二)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4月30日12: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人)。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1年4月30日(工作时间内)12:00前到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508室)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须拨打联系电话(0826-2665378)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贫困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经按相关程序审核确认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笔试考务费。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资格。
(三)职位调整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3:1,部分急需紧缺专业职位和乡镇(社区)医卫职位的笔试开考比例放宽到2:1(详见《职位表》),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该职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职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职位,报考该职位已确认缴费的人员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统一调剂到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的相近职位,不愿意调剂且已确认缴费人员作退费处理。缩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将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务必于2021年5月11日8:30至5月15日9:00登录报名网站考生之家(BM.e21cn.com)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卫生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综合类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每科满分为100分。
《卫生公共基础》的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省卫计委2014年4月22日印发的《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2014年9月28日省人社厅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
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15日
-
相关招聘
-
2024年广安理工学院筹建处招聘博士公告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广安理工学院筹建处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4
- 查看本文
-
2025年广安市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考试公告(389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
- 查看本文
-
2025年广安市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公告(29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会同广安市公安局,组织实施2025
- 查看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