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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淄博桓台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07月06日讯:根据桓台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桓台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桓台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本次招聘条件为: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条件。
国内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5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1年7月5日。
《岗位一览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均指具体专业,不含同名一级学科(类)下的其他专业。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均有对应关系。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中的“面向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并于2019、2020、2021年毕业的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视同。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HTLYLDK@126.COM,邮箱报名后请电话确认(0533-8182713)。
报名时间:2021年7月6日09:00-2021年7月16日16:00
1.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根据要求填写《2021年桓台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2021年桓台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下载手写签名),应聘人员将报名表、承诺书填写后,转化成一个PDF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HTLYLDK@126.com),邮件命名为“报考单位+姓名+电话”。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有关要求及诚信承诺事项,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填写报名信息时,个人简历须填写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情况。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须填写直系血亲、配偶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本次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应聘人员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各环节信息均在桓台县人民政府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huantai.gov.cn/)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考生也可关注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huantairenshe)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2.网上初审:根据应聘人员邮箱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桓台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将安排专人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初审情况通过邮件反馈。
3.取消、核减计划:报名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网上初审合格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核减结果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桓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四、资格审查、面试
(一)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向桓台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其中,说明类材料提交原件;证书、档案类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具体要求以桓台县紧缺人才招聘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需提交的主要材料如下:
1、报名表、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2、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其中,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材料。
(1)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
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应聘人员学历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类)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说明。
招聘岗位要求具体方向、应聘人员学历证书上未注明的,还需提交能体现具体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成绩单、学校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等材料之一。
(2)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3)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等材料。
(4)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情况说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一。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等材料。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学历学位证书(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4、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需同时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说明(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确有困难的,经桓台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于弃权和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面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要求以桓台县紧缺人才招聘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公告。
(三)成绩计算与排名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确定排名顺序,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未按要求提交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应聘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归类合并招聘岗位的人员,按面试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具体单位。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桓台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事业单位凭此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合同时,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证明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紧缺人才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桓台县委组织部、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3-8182713
监督电话:
桓台县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0533-8229105
公告网址:
桓台县人民政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huantai.gov.cn/)
桓台人社微信公众号:
附件1:2021年桓台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综合类)
中共桓台县委组织部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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