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防城港市港口区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人员控制数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3年10月24日讯:为加强防城港市港口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辖区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特别是基本医疗服务的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5〕6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人员控制数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和人数

2023年防城港市港口区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人员控制数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防城港市港口区金海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城港市港口区防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招聘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岗位11个,共15人。(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报考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7日至2005年10月27日期间出生)。要求执业医师资格条件的岗位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查处的;

5.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类考试中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0月27日为截止日期,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8:30至11月3日下午18:00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姓名+学历+专业+报考岗位”形式命名,发送至招聘工作邮箱:gkqrmyygzb@163.com。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卫生健康局二楼公招办(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坪龙山南路港口区第三小学斜对面)。

2.报名办法及要求

(1)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从业资格证(执业证)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到现场报名(所提供材料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现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另交近期同底小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应聘人员需提前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下载《2023年防城港市港口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人员控制数报名登记表》,填好后打印一式两份。

(2)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需提交《2023年防城港市港口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人员控制数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从业资格证(执业证)、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现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招聘工作邮箱:gkqrmyygzb@163.com;

凡应聘者提供材料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应聘人员不得同时使用新旧两种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3.资格审查。由资格审查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原因。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原则上各笔试招聘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的才予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经港口区卫生健康局提出申请,报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已通过资格审查,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岗位的,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它岗位。

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上公布。

4.领取准考证。2023年11月30日—12月1日,由2023年防城港市港口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统一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到指定地点领取。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5.本次考试免交考试费。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12月2日,上午9:00—11:00。

(2)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为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时限统一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4)笔试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查询笔试成绩。发布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合格分数线在防城港人才网公布。

2.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2)面试组织实施

办公室负责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报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组织实施。

(3)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各岗位原则上按1︰3的比例(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根据每个岗位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需向办公室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并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公布。放弃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港口区卫生健康局提出申请,报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能进入面试程序。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时间以公招办通知为准。进入面试人员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及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其它各种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防城港市港口区卫生健康局二楼卫健公招办(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坪龙山南路港口区第三小学斜对面,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进行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办公室取消面试资格。

(4)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合格。经港口区卫生健康局提出申请,报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方可按招聘规定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同一试室全部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如面试人员拒绝签字确认,经监督组核实后,记录并确认成绩)。

(三)考核和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体检公告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

1.考核、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同时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2.考核

考核时间:以考核和体检公告为准。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个人以上组成。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3.体检

体检时间:以考核和体检公告为准。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照前款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公示和聘用审批

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防城港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规定报批聘用。

五、工作职责要求

(一)加大监督力度。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二)提高工作效率。各部门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招聘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

(四)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

(五)严肃招聘纪律。应聘人员、招聘部门及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学科)类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设置。

八、联系方式

(一)报名咨询电话:0770-2821100(招聘政策咨询)

(二)监督电话:0770-2861177

点击查看>>>

1.2023年防城港市港口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人员控制数增人计划岗位表

2.2023年防城港市港口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人员控制数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防城港市港口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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