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3年12月29日讯: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3年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

党建工作指导员岗位1名(主要从事公文材料写作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专业要求: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法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类,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使用office系列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在公开刊物发表过文章者优先,有党建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能服从工作安排,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4日下午18:00截止);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21楼2114室(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将报名需提交的资料以扫描件PDF压缩打包形式发至邮箱:qxqwbgs@163.com,文件命名格式:姓名+联系电话。

(三)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青秀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现场报名一式2份)、《党员证明》及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讫);

2.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无犯罪记录证明,无违纪问题证明(所在党支部开具)。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个人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素质能力测试和体检

经审核通过后,我办会致电或短信通知考生进行材料的现场审核及笔试(请务必保证手机通讯畅通),请考生携带相关证件到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21楼2114室审核。

(一)笔试

笔试内容考核党务工作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政治等内容。不指定辅导用书,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参加笔试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时间地点待定。

(二)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西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门户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报考人员可登录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面试。招录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重点考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突能力。届时将通过短信、电话形式告知面试入围人员相关事宜,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核验。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必须到达60分(含)以上)高低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2.体检:体检应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聘用

(一)确定聘用人选

招录岗位按照考生最终成绩、综合考察、体检等情况分别确定党建工作指导员拟聘用人选,并在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二)签订合同

确定正式聘用名单后,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未到岗的,视为自愿放弃,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录取;党建工作指导员聘用期满后,如聘用单位需要且本人愿意,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不再续聘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但不包含个人缴纳部分。

六、待遇政策

党建工作指导员在聘用期间比照青秀区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及时足额发放。

七、其他

(一)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我办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二)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宁帆,联系电话:0771-5826775。

查看附件>>>

附件: 1.青秀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

2.党员证明

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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